与法治同行

2017-07-31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

  从1977年,我刚刚进入大学的那一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过了40年的时间。40年对个人来说是漫长的,而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面前却是短暂的。回首过往,“逝者如斯夫”的哲人感慨于我确有共鸣,但这种共鸣不是消极的悲天悯人,而是看到我国法治事业飞速发展的欣慰感慨。

  正是在这漫长而又短暂的40年里,我们这一代人亲历和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并充分利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投入我国法治事业的建设之中。作为我国法治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建设者和思考者,40年来未敢有一日懈怠,与法治同行、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始终是我心中怀揣的理想和孜孜不倦的追求。

  我们是新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

  回想“文革”刚结束时,我国的法律数量屈指可数,法律院校寥寥无几,放眼望去,中国法治一片废墟。以我自身的经历来讲,我在大学学习法律,但实际上根本无法律课程可学,我们的课程安排基本都是学习政策。在图书馆,基本上见不到法律书籍,所能见到的就是20世纪50年代苏联专家关于国家和法理论的一些著述。那个时候,我们的梦想是,能够体验到真实的法律。毕业之后,面对百废待兴的中国法治建设,我们这些法学学子,怀抱着一腔热忱投入国家的法治建设之中。经过40年的艰苦奋斗,我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立法方面已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短短几十年走过了西方几百年所走过的法治建设道路。与此同时,司法体系已基本齐备,司法作为解决纠纷、维护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也日益凸显,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也有长足进步。法学教育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法学院从最初寥寥几所发展到今天的640多所,在校法学学生已逾30万。

  我们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就开始着手进行法治建设,但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法治建设的进程极其缓慢,甚至曾因为“文革”等各种运动而中断。改革开放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新起点,伴随着改革开放一路走来,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有我们流下的辛勤汗水和坚实的脚印,我们见证着,也参与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我从1986年开始,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加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同时作为一名法学教师,我自1984年留校以来,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一批批的新鲜血液,他们都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礼记》有言:“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作为一名园丁,尽管平凡,却不平庸;尽管地位并不显赫,但深感职责重大;尽管没有花团锦簇,但内心充满荣耀。

  我们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思考者

  关于什么是法治,其实我们都在思考和探索,法治的内涵是不断变化、逐渐成型的,它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蜕变和升华过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所理解的法治是“法制”,其经典内涵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在几代法学人的不断探索和思考后,发现这种提法不能涵盖“依法治理”所涉及的全部领域,故而法治不仅要求在形式上具备“依法办事”的制度安排及运行体制机制,更追求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程序公正、良法之治等法治精神和价值原则,要真正形成良法与善治相结合的治理状态。如何践行法治,同样充满了挑战。以民法为例,在改革开放之初曾有民法和经济法的论争,经过充分论证,民法和经济法各有领域,这为民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是否需要编纂民法和如何制定民法典曾经也是颇有争议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并结合实践需求,今天我们重新开启了民法典的编纂。“大海不拒百川之水”,我们的思考和探索未必都能为决策所采纳,但只要能够为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一定的参考,就必将助推法治前行。

  我们是法治理想的不懈追求者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还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探索。在这一过程中,既不能迷古,也不能洋化,而是要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中国自身的国情,通过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国外值得借鉴的经验,直面中国问题、运用中国智慧、总结中国经验,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法治建设道路。“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我期盼着尽早建立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有自由,生活更加美好。人人遵纪守法,社会公正有序,争议得到公正解决,合理的诉求都能及时实现。为了实现这样的理想,我们愿意不懈努力奋斗。

  40年法治建设的风风雨雨,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在中国这样一个曾经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历史的国家,法治建设任重道远,而我们建设的法治之路是走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这样一条道路是人类法治建设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伟大探索和实践。虽然在40年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离我们的法治理想仍有一定的差距。“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作为法律人,尽管法治之路可能是曲折与漫长的,但始终要心怀坚定的理想与信念,始终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心怀正义,崇法尚法,践行法治理想,不断砥砺前行。可以说,实践法治的过程就是法律人自我修炼的过程,法治建设既给我们提出了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个人成长的机遇,我们自己伴随着法治建设事业一同成长。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说,法律是故事,是我们昨天的故事;法律是知识,是我们关于今天如何行事的知识;法律是梦想,是我们对明天的梦想。这句话准确地道出了法治与每个人的密切关联。在我国变革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要珍视和重视法治的作用和力量,特别是随着法治中国被提升为国家的重要战略,我们更要适应法治新环境,抓住法治新机遇,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个人的未来,取决于站在怎样的高度、做出怎样的事业,法治建设在发展,我们自己也在成长,与法治同行,祖国的前途无限美好,民族复兴的梦想必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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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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