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纪律保障

2018-04-0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作者:沈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在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在首位,其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会上,他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仅是新时代的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机关,也应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入理解和把握十九大报告精神,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特作用,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保障。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保障,首要的是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标,紧盯这一目标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严肃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相关公职人员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推动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实化细化、层层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
  
  要加大对相关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等方式,铲除滋生各种风险的土壤,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要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督促责任落实到位。
  
  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全党同志的政治觉悟,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另一方面,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防范化解各类政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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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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