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之光

理论微信 新浪微博 山东手机报·移动客户端 大众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能误读

2016-04-12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 李抒望

  我们一定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供给学派区别开来。就广度深度而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外延都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供给侧管理。

  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不妨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一个公式来理解,即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几乎包括所有重要的改革,如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生态制度改革等。可以说,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相当于从“政府调控侧”转向了“全面改革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非常好的改革思路,但由于概念比较晦涩,各种脱离其本意的解读较多,需要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进一步澄清认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标新立异。供给侧改革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实是一个新出现的词,但与此相关的供给政策或供给管理、相关理论和实践则早已有之。支持供给侧改革的理论可以追溯到经济学的源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乎所有的改革理论都是从供给侧考虑的,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也并非始自今日,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发展乡镇企业,90年代中期的经济体制总体改革,90年代后期的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改革等,都包含供给侧方面的改革。只要稍微梳理一下历史就不难发现,推进供给侧改革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回归常识,守正出奇。

  不能照搬英美经验。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供给学派,核心观点在于认为生产的增长决定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主要手段有“四减四促”——减税、减管制、减垄断、减货币发行,促私有化、促市场竞争、促企业家精神发挥、促技术创新等。其中多数,的确也是中国供给侧改革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国情不同,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一方面,其中有些政策主张在中国是不适用的;另一方面,中国的供给侧改革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比西方要丰富得多。因此,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有别于西方供给学派理论的,是在认真总结过去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特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的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更加关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强调改革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既包含供给侧管理理论的合理成分,更是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智慧、富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方略。理论界有专家形象地说,这是“中医为主、西医配合”的综合疗法。因而,就其广度深度而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外延都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供给侧管理。

  供给侧与需求侧不是对立的。一种误解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实行需求紧缩。从经济学基本原理看,供过于求会导致产能过剩,供不应求会导致市场短缺,而供求均衡是较理想的状态。但有的人将供给侧和需求侧对立起来,以为供给侧改革是对需求侧的否定。其实,供给侧与需求侧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或一只手的手心和手背,缺一不可,而且二者要尽可能对称和平衡,经济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过去多年来我们过于强调从需求侧进行政府宏观调控以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现在强调供给侧改革只是对其进行“纠偏”,而不是过于偏向供给侧而忽视了需求侧,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有一种误解是,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搞新的计划经济。恰恰相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矫正以前过多依靠行政配置资源带来的要素配置扭曲。为此,要调整各类扭曲的政策和制度安排,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形势下的完善和深化,决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过去正是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不够,政府干预过多,导致市场不能及时出清,引发各种结构性矛盾。比如,一些没效益的“僵尸企业”,有些地方非要硬撑着给贷款、给补贴。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当前最重要的是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在行政干预上多做“减法”,把“放手”当作最大的“抓手”。同时,“放手”不是“甩手”,政府也要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基本职责。

(作者系青岛市委党校教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雨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