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科技伦理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

2022-01-10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何忠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这表明党中央已将科技伦理建设纳入国家治理的重要议程,不断采取重大举措加强科技活动风险防控,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的生活福祉。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以基因编辑、脑科学、再生医学等为代表的生命科学领域持续孕育新的变革,科学技术正在不断拓展人类生存疆域、改变人类生存生活方式。当科学技术的势能越来越大,因其难以把控而带来的科技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如果不加以规制,任其“野蛮生长”,它的潜在成果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极有可能催生破坏人类生存与社会秩序的“恶之花”。特别是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不断突破人类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尺度,全球重大科技伦理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新兴科技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及其复杂的价值抉择与伦理挑战,单靠科技人员价值判断和科研机构伦理认知已难以应对,亟待整个科技界乃至国家层面的统一认识、动态权衡和制度规制。因此,加强科技伦理治理,让科技活动始终坚持向善的底线伦理,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中,对科学界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作为科学家的影响力,用最有益于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为防范科学技术滥用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挑战,世界多数科技强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伦理监管和自律机制。

  坚守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是负责任科技大国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的要求。这次又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科技伦理建设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防范科技领域存在的伦理风险、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科学无国界,科技伦理有边界。科技伦理治理既要为科技创新划定必要的伦理边界和价值底线,也要避免把科技伦理问题泛化。要恰当处理好科技创新与伦理道德的冲突,平衡好技术进步与价值向善的关系,既不束缚创新又能有效规避风险。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强化伦理监管,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激发科技向善的力量,保障科技创新活动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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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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