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结合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18-12-2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张月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最初发轫于浙江桐乡,多年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也积累了初步经验。进入新时代,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因此,进一步探索“三治”结合的实现路径,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基础,既有理论探讨的价值,更有实践呼唤的必要。

  以自治提高信心信任。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共同出力,发挥基层各群体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信心、提高信任。健全基层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的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等。探索党员议事会、党员议事日等载体,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村级干部履职的监督。疏通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纪律监督,探索巡察监督、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实现途径。探索建立新平台,有序引导新乡贤人士、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工青妇等基层各类群体关心、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加公开、透明的姿态赢得基层党员群众的信心信任。

  以法治推进正风反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权、不枉不纵,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和处罚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廓清基层权力边界,全面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清除“于法无据”的权力事项,绘制权力事项流程图,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主体、操作程序、过程公开等内容。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根据基层违纪问题量大面宽、复杂琐碎、人员众多的实际特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用力、成为常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肃惩治基层腐败,对基层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再起底、再排摸,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重点督办、限期办结。破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农村基层突出问题纪律审查专项行动,治理群众眼前嗡嗡乱飞的“苍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以德治实现风清气正。坚持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要注意回归党章原教旨,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正常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热“炉温”,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提高党员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遵守纪律。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养,善用历史经验,尊重历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和发扬家国情怀和修齐治平的德治思想,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注重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道德教化和法治手段兼施,敦促党员干部他律和自律相结合,让道德和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清廉的浓厚氛围,实现党风民风互促共进、相得益彰。

返回首页>>

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