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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不为”也是一种政绩

2018-05-06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作者:舒自辉

舒自辉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沿岸考察调研时强调,有所为是发展,有所不为也是发展,要因时而宜。如果说发展对应的是政绩,那么“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应的就是两种不同的政绩观。在“有所为”被更多强调的当下,其实“有所不为”是硬币的另一面,同样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毋庸讳言,伴随着大开发、大建设的浪潮,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向自然索取的太多,还给自然的太少,以致于生态遭到破坏、环境受到污染。相应地,人们自食恶果的事情不时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生态疾病侵扰人类,有人为此发出了“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的眼泪”的沉重警言。有理由相信,如果任由这种乱象继续下去,人类将很快面临“末日”,那么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无从谈起。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着眼全局,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此次调研,习总书记怀着对祖国山河的无比赤诚之情,三天两省四地,步履匆匆,风尘仆仆,对“母亲河”把脉看诊,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绘制蓝图、指引方向。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语重心长、提纲挈领。短短十个字,既给长江经济带发展立了“规矩”,下了“禁令”,又为沿岸11个省市拨开了“迷雾”,指点了“迷津”,充分表现出习总书记的政治担当和执政智慧。

  民心所向,政必由之。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越来越多样,对生态安全质量和生态供给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主政一方者要立足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有所不为”的智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不向大自然要GDP,不向大自然要政绩,而是在生态面前“谦逊”,在环境面前“让步”,以友好的姿态共创和谐共融的发展环境。

  当然,“有所不为”不仅仅局限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这种政绩观同样适用于其他领域。比如,有损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我们坚决“有所不为”;有损国家利益、民族感情的事,我们坚决“有所不为”;有损世界和平、人类进步的事,我们坚决“有所不为”。为此,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既要努力“有所为”,又要兼顾“有所不为”,统筹好两者关系,方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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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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