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公共消费要“适当”“合理”

2020-07-02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胡志平

  公共消费既是全社会最终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撬动居民消费的重要引擎。增加公共消费,是缓解疫情冲击,提振居民消费的重要举措。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之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强调,“扩大居民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适当”与“合理”是把握好公共消费的尺度和关键。更好发挥公共消费的带动作用,要在适当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在合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进而有效撬动居民消费,推动国内经济发展。

  增加公共消费要把握速度和规模的“适当”

  增加公共消费,发挥公共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要同时把握好公共消费增加的规模尺度和内容结构,即在评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水平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公共消费支出比例,同时合理优化公共消费的结构和方式,充分考虑公共消费的公平性、倾斜性。以“适当”与“合理”两个维度,划定公共消费增长红线,以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更好发挥公共消费的“杠杆”作用。

  增加公共消费并不是搞“大水漫灌”,要求把握好两个“适当”,充分认识到公共消费增加速度的可控性以及增加规模的可行性。

  速度要适当。从公共消费的投入主体来看,公共消费来源财政收入,而疫情之下财政收入困难,地方政府无法对公共消费进行大规模投入。有学者指出,公共消费率提升2个百分点,相当于需要增加2万亿元的政府财政支出。考虑到目前疫情影响,用以财政收入为支撑的公共消费来刺激经济,对于那些具有财政压力的地区而言具有困难,因此公共消费的增长应量力而行,“适当”展开。除此之外,公共消费的增加速度还应当体现在公共消费支出对象的“轻重缓急”。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应优先考虑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支出,将公共消费引流至低收入和困难群众、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区域以及中西部欠账较多的区域,平衡效率与公平,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效用。

  规模要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可以弥补居民消费萎缩带来的不利影响,带动居民消费,起到拉动与保持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公共消费的增加是有一定限度的。从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的关系来看,二者作为社会最终消费的共同组成部分,在特定领域存在此消彼长的反向挤出关系。作为社会最终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了公共消费率,在直观上已然增加了最终消费。但居民消费才是最终消费的主体部分,总体消费提升还要依靠居民消费拉动。疫情之下的居民消费只是短时间内受到抑制,而并非消费意愿的消失,过度的公共消费投入会直接导致社会资本、其他市场主体资本投入的被迫减少,间接减少居民消费。因此,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应当着重发挥公共消费的基础作用,落脚于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消费公平等方面,以缓解当下宏观经济运行的供需矛盾。

  增加公共消费要抓好结构和方式的“合理”

  公共消费对居民消费既具有“挤入效应”,又存在“挤出效应”。一般而言,当公共消费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投入更大比例时,相应减少了居民在这些方面的支出,从而降低公民因购买公共服务或预防性服务而产生的成本,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在其他领域的释放,并逐渐引领消费升级,形成“挤入效应”。相反,如果公共消费投入不足,在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居民面临未来不确定性的支出风险上升,由预防性储蓄提高进而带来其他方面的消费被迫减少,形成“挤出效应”。增加公共消费,重在消费结构的稳定性以及消费方式的可持续性。

  结构要合理。将公共消费最终转化为广大居民享有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是增加公共消费的应有之义。优化公共消费结构,要求平衡公共消费中政府自身消费与社会性消费、公共消费不同领域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一要优惠公共消费支出结构,提高社会性消费比重。在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政萎缩,在增加公共消费总体规模的同时,要求更加注重提高公共消费支出的正当性与公益性。即降低政府自身消费带来的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三公消费”“政绩工程”等消费性支出比重,有效引导财政资金向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即期消费支出和相关消费性投资倾斜。通过优化公共消费结构,提高公共消费的支出效率,夯实安全稳定的居民消费环境,保障社会公平。二要优化社会性消费结构,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当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疫情之下破解消费“堵点”、“痛点”的鲜明指向。优化公共消费结构,要求注重公共消费内容的普惠性和公益性,补齐民生短板,精准对接居民需求。着力增加公共卫生领域的公共消费投入,提高全民健康福祉,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增加教育、社保、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消费投入,提高公共消费的平等化程度,消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于消费”;增加科学技术领域的公共消费投入,助力产品技术创新升级,迎合消费偏好升级,让消费者“乐于消费”。

  方式要合理。调整公共消费增加方式,要求协调好短期刺激效应与长期动力效应的关系,最大化公共消费的配置效率,加速消费潜力的释放并加快产业升级。一要增加短期刺激方式。当前,消费券成为各地补贴刺激消费、释放消费需求的重要方式。目前已经有杭州、武汉、上海等70多个城市和地区不同行业领域发放消费券,以期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成效。有关部门测算,政府在旅游行业每支出5元就能拉动社会消费289元,近期杭州市更是以不到3000万元的公共消费支出带动了超过4.5亿元的消费。但消费券是短期化的,无论是发放消费券还是增加医疗保健方面的公共消费支出只是在短时间内带来居民消费直接或间接的增加,无法长期发挥公共消费的杠杆作用。由此,二要长期升级消费动力方式。居民消费需求得以释放的前提不仅在于居民拥有“消费意愿”和“消费渠道”,更在于居民“能消费”,即具有获取收入的能力,而居民收入差距的背后又是由消费差距所引起的。换言之,居民只有具备了获取收入的能力,有了稳定的就业才能具有稳定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潜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要求充分利用公共消费人力资本机制的收入效应,即通过对失业者、待业者发放培训券、教育券等补贴方式对其进行大规模培训,以达到扩大消费需求与提高劳动者技能的双重目标,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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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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