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年选不能做简单的“拼盘”

2018-12-04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王瑜

  岁末年初,文学作品的年选编纂工作已经悄然启动。过了一段时间,诸多冠以“年度最佳”“年度最好”“中国最好”“选粹”“精选”“排行榜”“最优”等字样的文学作品选集将涌现在读者的面前。不过,当前的文学作品年选在发挥“选学”功能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文学年选的编纂不应野蛮生长,自身的责任担当不可忽视。

  当前,文学作品年选的版本众多,不少出版社纷纷推出自己的年度文学选本。不同版本的文学年选,“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说各的重要”,收录的文章鲜有相同,对优秀作品的共识性认可不足。此种现象固然有助于不同新作的发现,有利于新人的成长,但却与“公平客观推出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作品”的编选追求相冲突。同一体裁的年度文学选本,如果彼此收录的“最佳”“最优”没有共识,说服力、影响力和阅读价值必然大打折扣。以选学、选本的发展为参考,文学年选的编纂应该力图实现“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考虑到经典确立、价值传递、批评、史料留存和历史化等要求。

  经典对应的是稳定的价值,指经久不衰的典范性、权威性作品,是一门学科精髓的体现。经典规范着人们的认知,不少人认为经典是“过去式”,与当下无关,但每一个时代都在有意识地塑造自己的经典。历史上就出现过孔子删诗、唐人选唐诗、宋人选宋诗等现象。文学年选虽然不能直接将作品经典化,但可以增加优秀作品的曝光率,提升作家和作品的活跃度,进而为后世发掘优秀作品提供参考。当前中国文学作品的数量蔚为大观,同时代的文学选本如不能发掘出优秀之作,后人很难通过知识考古式的研究为这个时代塑造出经典。事实上,今天被认可的经典作品,在它们产生的时代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经典化。“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优秀的作品在其产生的时代多数已经被发掘。就文学年选的编选而言,发掘出优秀作品的价值,将之呈现出来,进行经典化塑造,是编选者应该恪守的准则。

  文学年选是作品的再发表或出版。较之最初的发表,遴选的要求更为严苛。收录不同写作追求或创作主题的作品,意味着对某些创作倾向、风格流派的赞赏,对文学发展具有引导作用。文学年选关注的基本问题是作品好不好、为什么好,择取优良的过程就是编选者识见的呈现。一些文学选集通过“序言”“评点”等形式传达编选者的见解,在今天仍有借鉴价值。文学年选的编纂还要有历史化意识,尽可能地扩大编选范围,发掘出能代表时代的优秀之作。选本的批评视角,读者和后来的研究者未必认同,但撰史意识的有无是选本能否经得起检验的重要因素。以诗歌年选为例,有些选本的视野只局限于七八本刊物,未能呈现出诗歌发展的文化场域及生态变化等,所选作品很难经得起检验。编选范围的扩大是追求客观的体现,是从文学史的角度出发,考察一个作品重不重要以及为何重要的问题,是文学历史化建构的主要方式之一。20世纪30年代,赵家璧在全国范围内组织20位专家编选《二十人所选短篇佳作集》,“尽力照顾到文学界的各个方面和几个主要地区”,目的就在于通过年选的形式记录历史。

  在不同类型的文学中,文学年选的编选者要传递出自身的价值倾向。人文的发展,价值是核心。宋人真德秀在编选《文章正宗》时更多从经世致用、礼制道德、崇经尚古等层面收录作品,以期在重视文章实用性的基础上让维护国家主权的认识深入人心,凸显“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使命。发现和呈现优秀作品的过程,是传递优秀作品价值和精神的过程,更是价值观培养和塑造的过程。对文艺来讲,思想和价值观是灵魂,一切形式都是传达一定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载体。文学年选的编选不是做“拼盘儿”“杂拌儿”,反映时代精神追求、体现时代价值的优秀作品应优先关注,借此传递时代的正能量。

  科技的发展,资料留存看似不成问题,但数据的无序增长会湮没诸多有价值的资料。20世纪30年代,《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出版时,姚琪就指出其“造成一部最大的‘选集’”与“保存‘文献’的用意”。文学年选不仅是不同体裁作品的收录,更牵涉到“评论”“论争”“思潮”“文坛变故”等不同的构成。当前文学年选往往没有将评论、论争等纳入编选视野,资料留存意识不强,这是一个遗憾。

  文学年选的受欢迎与当前读者追求便捷的阅读倾向有关。如果不是研究学习需要,读者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就某一类型文学进行深入关注。花最少的时间,读最好的作品是众多读者的期望。就此而言,文学年选市场广大,众多编选者分羹而食的想法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文学不能单纯地为经济而生,“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文学年选应该戒除浮躁,不负时代要求。

  出版事业在我国占有特殊的地位,是宣传导向的重要构成。编辑和出版社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是生存发展的需要,但这种追求不应是短期和短视的。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要以社会效益为重。文艺作品的价值主要不是经济层面的衡量。“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粗制滥造,不仅是对文艺的一种伤害,也是对社会精神生活的一种伤害。”文学年选要有传世的追求,不能像微博、微信朋友圈中的文章那样只有两三天的生命力。推出传世之作不易,但“唯其艰难,才更显勇毅”。在时代的消费氛围下,文学的娱乐作用被凸显和强化,人们的精神追求越来越与“快感”“物化”等牵连,漠视了价值等层面的存在,文学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在个体消费和经济利益的冲击下有被忽略的倾向。“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的追求,在当前赚快钱的时代显得有些落伍。“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的感官快乐不等于精神快乐”,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属性不应被忽略,文学年选也应该如此。文学年选是以“精品”形式展现优秀的文学成果。在社会效益考察的基础上,编选者需要关注作品在同时期、同类型作品中的价值,需要进行如下的自我设问:入选的作品是否是同类创作中的优秀作品?在不同类型作品的选择中是否是不同创作方法多样性的呈现?入选作品在作家本人的创作中处于何种地位?是作家创作的突破还是机械重复?如此等等。关注这些问题,编选者才能更加全面地注意到作品的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克服浮躁这个顽疾,抵制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用专注的态度、敬业的精神、踏实的努力创作出更多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新时代对文艺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数量的粗放式增长不应该成为文学工作者的追求。“略其芜秽,集其清英。”文学年选的编选是一种艺术,也是一门学问,在彰显编选者好恶和趣味的同时不能忽略时代特点和历史化的诉求。一部好的文学选本应该在审美追求的基础上,传递出价值引导。正如鲁迅所言:“选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这就是说,文学年选的编选也是一种文学创作。“文以载道”是我国文艺的重要传统,文学年选的编选不能仅仅受经济利益驱动,更要有责任追求和使命担当。

  (作者: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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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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