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2021-01-13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李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这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协同推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是我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由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能源利用率明显提高,清洁能源优先发展,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碳排放量强度大幅降低。2012年至2019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2.8%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7%的增长;2019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23.4%,比2012年提升了8.9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1%,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尽管如此,我国国民经济循环的绿色低碳化程度仍有待加深。一是生产环节亟待由数量优先、速度优先的粗放型生产向质量优先、生态优先的绿色生产转化。二是现有流通体系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撑能力仍显不足,流通环节存在资源消耗较多等问题。2019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为14.7%,高于全球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三是绿色消费的潜力尚待挖掘,能源消费的结构变革和生活消费的绿色转型均需进一步推动。因此,应从三方面着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深化产业结构改革,推动绿色低碳生产。一是优先使用绿色低碳能源,积极推进风电、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生产与使用,提供环保高效的生产资料。二是鼓励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重点突破关键性和全局性技术,解决好高精尖的核心问题,强化高质量生产与高水平保护的技术支撑。三是采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吸引绿色投资,加快企业战略转型和技术升级换代,降低企业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生产方式的路径依赖,实现质量优先、生态优先的绿色生产。四是鼓励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支持低耗能、低污染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可持续化改造,实现高质量生产与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流通。一是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绿色商流,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通过加快信息流通,减少交易环节,实现产销高效对接。二是建立少损耗、多保护的绿色物流,依托“互联网+”的智慧流通方式,计算最优运输路径,采用环保运输包装,做好回收再利用工作,降低流通成本及资源损耗。三是建立环境友好、便捷高效的国内流通体系,优先发展节能高效的高铁等运输方式,升级改造高耗能的运输及储藏设施,健全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处理措施,协同推进流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与自然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四是建立绿色发展、普惠共享的国际流通体系,依托“一带一路”等,发挥我国全球最大清洁能源制造国的优势,畅通低碳商品的采购和销售,推进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联通,在世界范围内促进绿色资源的高效流通与优化配置。

  培育理性消费观念,推动绿色低碳消费。一是推动消费意识的绿色转型,采用多渠道、多元化、多媒介的宣传方式,普及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营造绿色消费的社会氛围。二是推进能源消费的结构变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差别价格机制,推广重要低碳节能技术,引进绿色环保设备,提高能源运输效率,进而开拓清洁能源消费潜力。三是引导生活消费的绿色转型,通过加强激励措施和增强约束条件,推动形成以环保选购、循环利用、节约资源为核心的生活消费体系,缓解资源浪费和污染治理压力。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需有机联动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及绿色消费的各个环节,协同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高效利用的多重目标,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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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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