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2020-04-15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作者:冯军

  法治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要素。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要以经常化的法治教育培养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以健全的法律制度涵养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以严格的依法追责问责倒逼公共卫生法治意识提升,不断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疫情发生以来多次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要素,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不仅要重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健全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多措并举强化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以经常化的法治教育培养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实践看,信仰法律的基础是认知,而教育是认知的重要手段。法治教育是通过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知识,使人们认识到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价值,了解支撑法治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形成法治思维,获得适应法治社会要求的行为能力。培养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意识,就要通过经常化的公共卫生法治教育,提升全民的认知水平,把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规范内化为行动自觉,成为一种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把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全民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出现了一些不配合甚至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这与一些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淡薄、对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认知有关。这提醒我们,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作为一个重点,增加宣传广度和深度,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要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培养和强化领导干部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不仅能提高他们依法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也能形成示范效应,起到上行下效的正向带动作用。

  以健全的法律制度涵养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全民法治意识的涵养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研究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多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为依法防控疫情、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现有的法律法规较少关注生物安全问题,有些条款还不够详细、严谨,相关法律的配套性尚待加强等。这必然会弱化法律规范应对和解决一些现实问题的能力,影响公众对公共卫生法治的认同,不利于培养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意识。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比如,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等。要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树立公共卫生法治的权威,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以健全的法律制度涵养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以严格的依法追责问责倒逼公共卫生法治意识提升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法规一旦制定实施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确保所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而言,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不但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还要严格法律实施,强化依法追责问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疫情防控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要严格执法责任,对公共卫生防控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罚的处罚,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执行法律没有例外,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惩治和预防功能,构筑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制度防线,倒逼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提高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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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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