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球数据竞争的中国战略

2020-10-09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丁晓东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数据的流通共享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离开了数据,互联网的网络优势与网络效应就无从谈起,大数据的效率与优势就无从发挥,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就成了无水之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列为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的生产要素,凸显了数据的重要战略地位。

  数据战略的重要性

  数据的战略性导致了各国对于数据的激烈竞争。从全球竞争的视角来看,当前各国正处于数据竞争的大航海时代。五百年前,谁能发现和控制新大陆资源,谁就能获得大国竞争的先发优势。今天,谁能持续掌握数据,拥有获取数据与传播数据的通道,谁就可能在新一轮的全球话语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亟须建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数据战略来应对全球数据竞争,并且构建数据法律政策体系至关重要。缺乏合理的数据法律政策体系,中国可能会面临种种危险和挑战。在全球数据治理与数据规则博弈中,中国亟须深刻理解各国的数据战略与数据法律体系。

  加强数据安全意识

  目前,各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挑战在于如何使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的发展相匹配。就欧盟而言,欧盟较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使得其数字经济与新科技的发展面临较大成本。就此而言,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也面临和美国与欧盟类似的问题,我国既面临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但也面临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与滥用的风险。

  除了个人信息保护,各国在数据安全方面也面临着挑战。2020年9月8日,在全球数字治理研讨会上,中方在会上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这一倡议指出:“作为数字技术的关键要素,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成为实现创新发展、重塑人们生活的重要力量,事关各国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可见,数据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共同关注。

  合理的数据安全关切反映了各国的共同利益,在数据安全问题上,保障各国对于数据问题的合理关切与正当利益,有利于全球数字经济的密切合作。正如中国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指出,“在全球分工合作日益密切的背景下,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安全对于提升用户信心、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构建中国数据战略与数据法律体系

  首先,我国应尽快制定符合数据原理与中国利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是数据政策法律体系的基石,但个人信息保护历来具有两难:缺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就可能被认定为数据保护的洼地,丧失全球数据博弈的话语权。但如果个人信息保护不合理,照搬某些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则无法实现数据的合理收集与利用。因此,我国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应部分吸收部分扬弃欧美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走出真正的中国特色。

  其次,我国应以“数据安全主权”和从推动构建“人类数据命运共同体”来构建国际数据规则体系。当前,部分国家与地区提出了“数据主权”的概念,但这一概念与数据高度流通等原理不符,也与中国的数据战略冲突。综观我国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可以发现我国努力实现“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数据主权的替代,中国可以提出“数据安全主权”与“人类数据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承认各国对于数据安全的合理关切,同时支持数据在各国之间的合理流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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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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