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022-04-27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陈 刚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强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汇聚起亿万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具有丰富深刻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关心劳模和劳模工作,礼赞劳动创造,讴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强调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2014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时,提出劳动精神。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时,提出工匠精神。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出全面系统深刻阐述,强调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党对劳动、劳动价值的认识,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内在联系。劳模精神反映劳动模范在生产实践中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品质,弘扬劳模精神强调用劳模的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劳动精神是劳动者劳动意识、劳动理念、劳动态度、劳动习惯的集中展示,弘扬劳动精神强调正确认识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工匠精神不仅是大国工匠群体特有的品质,更是广大技术工人心无旁骛钻研技能的专业素质、职业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强调在追求卓越中超越自己。劳动精神是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根基,离开劳动创造,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是劳动精神向更高水平的发展、在更高层次的升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牵头做好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共表彰5461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企业6万余家,参赛职工1500万人。以“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五大任务为目标,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国建立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8.2万家,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累计培训职工超过1.4亿人次。加大劳模、大国工匠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制作播出8季《大国工匠》,联合发布8届全国“最美职工”共81人次,发布3届“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通过形式多样的工作,不断推动形成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对劳动的认可、对劳模的尊重、对工匠的推崇日益深入人心。实践证明,不论时代怎样变迁、社会怎样变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始终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出巨大引领价值

  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镌刻着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形成发展的光辉历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光大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为发展生产、武装自己,党在苏区开展了热火朝天的生产运动。40年代,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新劳动者运动”,涌现出“边区工人一面旗帜”赵占魁、“兵工事业开拓者”吴运铎等先进人物。新中国成立后,在轰轰烈烈的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中,涌现出“高炉卫士”孟泰、“铁人”王进喜等劳动模范。改革开放后,“蓝领专家”孔祥瑞、“金牌工人”窦铁成等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国家和人民建立了杰出功勋。

  进入新时代,我国工人阶级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激励和感召下,在实现中国梦伟大进程中拼搏奋斗、争创一流、勇攀高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作出了突出贡献,用智慧和汗水营造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谱写了“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涌现出巨晓林、高凤林、李万君等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激发人民力量、振奋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必将继续激励和鼓舞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不懈奋斗。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意气风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无比光明的前景。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进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归根到底要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新征程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带动全社会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汇聚强大正能量。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凝聚亿万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伟力

  奋进新征程,我们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引领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擦亮叫响“最美职工”“大国工匠”等品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调动职工群众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社会实际,充分发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价值。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贯彻到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全过程,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做到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聚焦“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职工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化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提高职工群众技术技能素质。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必须落实到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推动完善落实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前沿知识和技术进展,勤学苦练、深入钻研,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为了实现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动报酬。扎实有效做好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着力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城市困难职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努力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坚持从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开展工作,加快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职工生活品质。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确保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作者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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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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