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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研究·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哲学基础探析*
王艳峰
[摘 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坚实的学理支撑和哲学基础。就本体论而言,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形成了“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共生共在的 “生命共同体论”。就认识论而言,深入揭示了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统一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就价值论而言,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立场,强调人民是生态文明实践的主体和生态文明的创造者,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最终评判者,建设生态文明最终是为了人民。就方法论而言,体现为对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形成了以 “生态系统论” 为主要特征的生态辩证法。在哲学层面阐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学理基础,对于构建中国生态文明自主知识体系、提升中国生态之治的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本体论 认识论 价值论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B0-0/D64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指向、完整的逻辑框架和深厚的哲学意蕴。这一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过程中,在深入回答“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173页) 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中形成的系统科学的理论话语体系,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本文拟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等方面,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体系化学理化阐释,从而深化对这一思想体系之精髓要义的学理认知,彰显其“解释世界” 的真理性和价值性,以及“改造世界” 的自觉性和创造力。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本体论基础
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卷,第 128页)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命题,特别是其内含的“生命共同体” 理念从本体论层面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奠定了最重要的、根本性的哲学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理念主要体现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地球生命共同体”等具体概念中。“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 概念在表达人所处的周围自然环境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人的“人化”对象的同时,还侧重揭示了这种自然环境特别是地表系统内部诸种物质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概念明确表达了人与整体自然两者之间密不可分、浑然一体的关系。“地球生命共同体”概念则从更为宏观的视域,摈除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差别,将人置于与万物平等的地位,揭示了地球上从无机物到有机物直至复杂生命等诸种对象的内在联系和统一。
“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地球生命共同体”三个概念,内含、反映和表达了以下几种关系:自然内部诸种“物” 或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三种关系不仅是“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且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共在”关系。其中,贯穿在三者之间的核心是人与自然、人与“物” 的关系。无论是整体自然或自然内部的诸种“物”,还是个体的人及其组成的总体,抑或是整体自然及其内部诸种“物”与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都是具体的现实的客观存在,构成某种本体论或存在论的基本认识对象。
自然及其内部诸种“物”,特别是人与其周围的自然环境,是人或社会实践主体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 卷,第211页),而“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 同上,第210页)。因此,“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本体论基础,其以“生命共同体” 理念为核心,形成了“生命共同体论”。 “生命共同体论”既表现在物质方面,又表现在精神方面。
在物质方面,人与自然是内在一致的。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 同上,第 161页),人依靠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需要自然界提供直接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习近平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揭示了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要素的内在联系。“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37页),这一论述更加具体而严谨地指明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在性。
在精神方面,人与自然也是内在一致的。马克思指出,“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 卷,第 161页)。“绿色” 是生命的底色。“绿水青山”不仅在物质世界影响着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在精神世界影响着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比如,由于长期的历史积淀,美丽乡村保留了自己独特的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不仅承载着人们浓浓的“乡愁”,还为人们提供了寄情于田园风光和自然山水的精神慰藉。这样我们就更容易理解,习近平为什么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 习近平,2022年,第 58页)。可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内在地包含着自然环境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精神生活)的满足作用。
要而言之,自然环境能够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立论基础,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文明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辩证法、“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发展理念等命题奠定了深厚基础。
“生命共同体”理念直接承继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观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和“共生性”。 他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 卷,第 161页)在《资本论》 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当人“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5 卷,第208页),人与自然是一个人向自然生成与自然向人生成的互动过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 中也强调,“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9卷,第 38页)。从上述意义来看,人与自然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自人类产生以来,人与自然便处于共生共在的关系之中。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具有丰富、朴素的生态智慧,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效法自然、与自然(天)和合为一,为“生命共同体” 理念提供了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文明渊源。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兴起,理性主义大行其道,人类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对此,恩格斯早已警示,“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 同上,第 19-20页)。人类对理性的过度推崇,一方面,在理论上导致人与自然的机械化、同质化倾向。比如,从霍布斯、笛卡尔到拉美特利,他们宣称自然、动物和人(包括人的心灵)都是机器,仿佛整个世界可以在理性的指导下“科学”运转。同时,这也导致“人类中心主义” 的出现,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可以驾驭一切,自然由此沦为被征服的对象。另一方面,在实践上造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断裂。由于这种断裂,人对自然进行了过度掠夺,进而引发了资源枯竭、环境破坏、生态失衡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如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正面临着“被终结” 的危机。基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对以往机械论自然观的否定,又是对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
那么,如何认识“生命共同体” 中人的定位和作用。主张人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将人对自然环境的毁坏看作自然对自身的毁坏,从而得出这是自然自己毁灭自己以及人无需为此承担责任的结论? 其实,说人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意味着人并不等同于整体自然,意味着人的存在和发展只不过是整体自然无限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处于这一环节之中的作为主体的人,不仅源于自然,而且其实践能力(包括潜能) 、活动规律以及活动界限和限度等也从根本上为自然所规定。因此,对于整体自然而言,无论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和发展,都和宇宙中其他万事万物的存在、生灭一样是自然的事情。所谓自然环境的毁坏,只是由于人违背自然的规律和逾越自然规定的界限而导致的对人自身生存条件的毁坏,对人自身“无机身体” 的毁坏,因此尊重和保护自然、对自然负责,说到底是尊重和保护人自己、对人自己负责。
“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时代性、先进性在于,进一步揭示和深化了人们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认识:一方面,它立足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重新肯定了人属于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靠自然而生、人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等基本观点;另一方面,它充分肯定和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及能动作用,强调人只有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主动作为,才能实现“和谐共生”“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换言之,“生命共同体论”深刻揭示出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生命系统,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既不是以自然为中心,也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从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关联、协同进化的“生命共同体”高度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生命共同体论”深化了对人与自然休戚与共的内在关系的认识,成为矫正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思想的有力武器,引领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成为指引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旗帜。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论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人更加深刻认识到生态问题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指出,人类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参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8页)与此同时,习近平坚持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出发,深入揭示和阐发了“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176页),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统一等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实际,提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三期叠加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判断。这些重要思想和论断,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具体运用。人的真理性认识来源于实践,因而需要从“实践”维度来探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源头活水”。
第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自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生态困境的反思。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降,在资本逐利目的强烈驱动下,资本主义生产导致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当然也包括人们的整体生活环境)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资源环境、人类居住环境所承受的压力剧增,经济增长的“单线进步”造成了“再也没有鸟儿歌唱”(卡逊,第 102页) 的严峻生态局面;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恢复与发展,环境公害事件频繁发生,以致催生了“世界性的生态社会运动”;20世纪70、80年代的资本主义滞胀危机,致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经济危机与生态危机并存且相互影响的深重矛盾;20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迅速推进与后起发展中国家的飞速崛起,更是出现了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参见刘仁胜主编,第 1-3页) 对此,有西方学者指出,“资本不会费心去保护那些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生产力,如掌握某些稀罕技艺的工人,这是一条规律” (奥康纳,第 504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对“自然的生态条件” 的破坏,造成资本主义生产与生态可持续性的根本冲突。从认识论层面看,必须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反思和超越,这有助于从世界“大历史”视角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看,这种资本主义现代化实践引发了全球性的生态灾难,预示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必然走向“终结”。
第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自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身处全球化浪潮中,中国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了理论探索和科学实践,这正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与发展的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第51-52页),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绿色发展奇迹。在思想理念上,发挥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作用,推动产业体系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在空间规划上,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在体制机制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路径举措上,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实施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双碳” 战略、全民绿色行动等,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是建立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基础之上。
第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生态智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深厚的中华文明根基,蕴含丰富的生态智慧,如“天人合一”的生存境界、“道法自然” 的物我关系、“无为无不为” 的因循逻辑等。(参见乔清举,第257-262页)这些生态智慧,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瑰宝,所具有的超越性和普遍性,为其“穿透”历史、“走向”当下提供了动力。作为“信息”,它编译在中华民族的基因里;作为“营养”,它流淌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离不开古圣先贤哲学智慧之滋养。可以说,它不仅为当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也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宇宙整体观深度契合。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生态文明”这一概念,但他们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自然辩证法》等一系列著作中,对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作了深入思考,彰显了一种“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整体的、系统的观点与思维方式,这恰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宇宙整体观“不谋而合”。尽管它们跨越古今中西,但真理的光芒遥相映照。客观而言,前现代的西方哲学家并非对自然、环境问题没有论及,但作为一种典型的主义、思潮或学派的环境哲学或生态哲学的产生,则是近代以降的事。其中,19 世纪西方浪漫主义思潮,作为对18 世纪启蒙运动的反叛,就显示出一种在工业革命初期的“生态冲动”。(参见胡志红,第 11页) 另外,以西方马克思主义尤其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为主的环境哲学与生态哲学,尽管在理论观点上存在不足,但作为一种“他者”的经验,亦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提供了重要启示。
第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自习近平的生态文明实践探索。从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实践历程看,他一以贯之地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央和地方领导工作的实践中,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生命共同体”“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APEC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原创性概念与论断。比如,在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清晰地认识到,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 习近平,2015年,第 140页)。在宁德工作期间,习近平提出“闽东经济发展的潜力在于山,兴旺在于林。……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 习近平,1992 年,第 110页),要求大办林业并率先开展“林长制” 改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提出“既要GDP,又要绿色GDP” ( 习近平,2007年,第 37 页) ;在政绩考核中,要求“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 同上,第73页)。习近平的生态文明实践极为丰富,这些鲜活事例和重要思想清晰地展示了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关注,特别是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长期思考和不懈探索;清晰地展示了他在守正创新中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人与世界等关系的哲学审视。
通过习近平的生态文明实践历程可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较之西方资本主义生态哲学有着鲜明的优势。其一,西方资本主义生态哲学坚持的是“主客二分”的惯性思维模式,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其结果是造成了客体的灾难及其对主体的报复;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的是“主客一体” 的整体或系统思维方式,强调主体要充分尊重客体,并逐渐展现出引领人类生态文明发展的态势。其二,西方资本主义生态哲学奉行的是“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理性为自然立法”,其结果是造成了人与自然甚至人与人的“双向背离”;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的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其三,西方资本主义生态哲学坚持的是“西方中心论”“文明优越论”,导致了西方的盲目自信和对非西方国家的殖民扩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迁移,实际上加剧了对自然的破坏;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的是“文明平等观”“文明互鉴论”,这不仅是对其他国家和民族人民的尊重,也是对全球生态环境的保护。其四,西方资本主义生态哲学总体坚持的是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其结果导致了对自然的过度开发;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的是科学实践基础上“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论”,即在理论上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在实践上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习近平的生态文明实践业已证明并正在继续证明其科学性与先进性。
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论基础
建设生态文明最终是为了人民。“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标准和归宿,是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 (李德顺,第 54页) 自然只有被纳入实践活动之中,成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才会出现自然客体对于人的主体的价值问题。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上讲,就是要使人与自然环境实现良性互动与和谐共生。
马克思认为,人类既受到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等的制约,又通过实践活动把世界改造成为我之物、属人的世界,“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 卷,第 192页)。正是因为人的目的、需要、意志、观念、情感等社会性因素,人化自然展现和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通过改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以满足人的需要的社会发展与自然界运动相统一的过程。通过实践活动的中介和桥梁,人成为将自然内化为人的本性的自然化的人。新时代以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128页) 是习近平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形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对于生态价值的基本判断。
首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立场。基于这一立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政治高度,强调建设美丽中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同上,第3页)一方面,生态产品不分民族和国家,具有公共性和普惠性,优美生态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另一方面,优美生态环境还具有共享性,不仅可以在当代共享,也可以代际共享;不仅可以在一个国家内部共享,也可以在全球范围共享。习近平关于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当代阐释和发展,是对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论超越。在习近平看来,人民群众不仅是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还是生态文明成果的共享主体,更是中国共产党在“保护与发展”问题上价值取舍的根本标准。在现代化建设中,既要建设物质文明,还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只有把人民群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和归宿,作为建设的主体和成效的评判者,才能充分体现民心、顺应民意,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
其次,人民是生态文明实践的主体和生态文明的创造者。这是人民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有鉴于此,需要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充分依靠人民,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的生产实践包括物质生产,以物质生产为前提的精神生产,以及人口生产等形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是一种现实的、全面的价值,包含了经济价值、知识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因此,对于自然价值的认识,不能仅仅局限于其经济价值这一工具性价值,还应包括知识价值即“真”的价值、道德价值即“善”的价值、审美价值即“美”的价值;不能因凸显其经济价值而遮蔽其真、善、美的综合价值。此外,习近平不仅强调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而且强调在物质文化权益之外,更要保证人民在优美生态、社会公平正义、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权益,从而扩展了社会民生建设的外延。坚持生态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活富裕与环境优美的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和自觉坚守。
最后,人民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评判者。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 卷,第 163页) 这就揭示出,“美”是专属于人的。人不仅按照“物种的尺度”(真理尺度) ,还按照“人的尺度”(价值尺度)来构造世界。生态文明成效的评判标准,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即“美丽” 的尺度。建设美丽中国是要在“真”和“善”相统一的基础上达到“美”,这是一种真实的“美”、以人民为中心的“美”,而不是乌托邦式的、主观臆想的“美”。 从“真” 的维度看,自然对人类的价值是多元的,没有生物多样性,人的生活将褪去颜色,自然给人类提供的不仅有物质基础,还有“诗和远方”。 从“善” 的维度看,自然体现了人类承担的使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 人与自然万物形成互惠关系,伤害自然万物,就是伤害人类自身。人类的责任就是依照天地德性与人类精神行事,参与天地生生、序列四时和帮助其裁成万物。从“美” 的维度看,自然不仅是自在自然,也是人化自然,是融合了人的感情意志而对象化的自然。自然提供给人类的,绝不仅仅是人的感官所直观到的“感性之美”,更是以人的感官为介质的“理性之美”。自然要满足人类社会需要,求真、至善、臻美是基本的价值原则。正如习近平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习近平著作选读》 第 1 卷,第 213页) 人民的生存权与幸福感,不仅来自物质需要的满足,而且来自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保障。基于人民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评判者,习近平将生态民生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标准:“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43-344页) 正是基于这样的政绩观标准,2018年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时,习近平明确要求不能搞运动式治污,而是“要保障民生,避免影响群众生活”( 习近平,2022 年,第 205页)。在深入推进“双碳” 战略中,他同样要求“先立后破”,既要有绿色清洁的环境,也要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不能罔顾地方实际和群众基本生活,这都是基于生态民生视角提出的具体要求。
可见,将满足人民需要和利益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和归宿,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突出特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良好生态环境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与日俱增,人们不再满足于纯粹单一的物质需求,而是更加追求精神、安全、健康等多重需求,而生态需要是一种复合型需要,是多重需要的统一体。实际上,生态需要的满足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是同一个过程。这是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执政理念和行动选择。“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 同上,第 87页) 生态环境与民生紧密联系、紧密结合,生态民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关切,丰富和发展了民生与幸福的内涵与意蕴。习近平指出: “绿色转型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协同推进民生福祉改善和气候治理,统筹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消除贫困等多重目标。” (《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 1 卷,第 310页) 由此可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统筹考虑生态建设与社会民生建设,既肯定人的合理需求,又重视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既通过自然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又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从而使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落到实处。
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方法论基础
基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方法论层面具体体现为,通过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形成了独特的生态辩证法。通过统筹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环境与民生、生态与法治、生态与安全、国内与国际等重大关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法论指南,也为破解全球生态治理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生态辩证法突出体现为坚持系统观念的“生态系统论”。 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思想方法,“生态系统论”是对唯物辩证法系统观的丰富和具体化,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奠定了坚实的方法论基础。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整体和过程两个维度进行全局把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针对全球生态危机和中国具体的生态国情,新时代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治国理政的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赋予生态文明建设“五个一”的战略定位,即“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 同上,第 229-230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十四项改革任务之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参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 38-40页),更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七个聚焦” 之一( 同上,第 4-5页) ,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强调“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可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础条件和硬性要求,置放在党和国家总体事业的大系统中,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从而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奠定了总体性、统摄性的理论基础。
同时,这一思想还从结构优化、整体统筹来系统思考。习近平指出,“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38页),要把“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77页),以系统工程的思路来抓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生态治理的方法论,“生态系统论”强调由“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转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由重点整治转向系统治理,关注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关联性,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推动生态差异化治理。由此,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 ( 习近平,2022 年,第 12页),而是从单一领域扩展到全方位、立体化领域。此外,生态保护规划、生态保护治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市场” 和“有为政府”建设等各个方面,无不蕴含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破解生态问题上所具有的辩证思维方法。这意味着,构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法论基础的哲学意蕴本身就是“有机”和“立体” 的。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包含诸多要素和社会子系统的整体,虽然其中各要素和子系统所具有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不均衡,起作用的形式各不相同,但是对于生产力和绿色发展的创新无疑具有基础性的推动作用。比如,在生产力的认识上,基于资源、环境、生态等要素对人类生产活动的重要作用,在马克思的“自然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等概念基础上,习近平提出“生态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等创新性概念与论断。习近平强调,“综观世界发展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 1 卷,第 3页),将资源、环境、生态整体纳入“生产力”范畴。“生态生产力”的提出,给传统生产力注入了生态维度,突出了生态要素对于生产力的内在支撑作用,让人们深刻认识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经济社会价值”整体中之“有机”组成部分,拓宽了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社会历史内涵。再如,把绿色发展既作为“指挥棒”“红绿灯”,又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在推动绿色科技创新上,习近平指出,绿色发展“代表了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 同上,第 98页),要求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提升创新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在推动生态思维方法创新上,要求转变“增长即发展”的思路,提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 同上,第34页)等。
系统考察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需要运用矛盾规律学说及其方法论来深入研究其内在机理。在此方面,“生态系统论”创造性地运用了矛盾分析方法。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曾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1卷,第 161页)。人与自然发生交互作用,正是基于人的生产实践活动,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制约,自然成为“社会的自然”,而社会则成为“自然的社会”。 共生则共荣,对立则被反噬。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深入探讨人与自然关系背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并以这些关系来反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与人的关系,习近平多次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造成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第 1 卷,第 122页),“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 同上,第 175页)。因此,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首先要实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规范约束问题,其背后的深层机制是复杂的利益关系。可见,生态危机归根结底是人类社会的危机。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真正和解,必须达成人与人、人与自身的真正和解。所以,既要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维度研究人与人的关系,更要从人与人的关系维度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与人、人与自身的矛盾中寻求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基于生态辩证法,习近平提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之道,即“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 ( 同上,第 180页)。这正是通过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通过构建人类对自然的伦理责任、代际的生态正义,从而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在分析和处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诸种复杂矛盾时,“生态系统论”高度重视矛盾同一性原理,并将其熟练运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这主要表现在,运用矛盾同一性原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利用与修复等关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比如,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超越竭泽而渔式的单一增长和缘木求鱼式的单一保护模式,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 理念。这是发展思路的转变。习近平指明,“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 同上,第 34页),“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经济社会价值” ( 同上,第 234页),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先在条件和基础要素,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因而在财富的评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从而让高水平环境保护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再如,对于“双碳” 战略,不搞运动式的“一刀切”,而是根据中国客观实际,认识和把握好生态系统各要素的发展节奏,处理好快与稳的关系,实事求是、差异化、个性化地推进,通过降碳的倒逼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此外,在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要求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参见习近平,2023年,第 4-7页) 等重大关系,这充分保证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与现实、特殊与一般、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等多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是其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破解全球生态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未来,随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必将不断创新和进一步丰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中展示出更加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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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