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建设规律看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9-11-18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张文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又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为更好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从现代国家建设的一般规律来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比较视野看,现代国家建设一般经历政权与制度的建构、制度整合国家、经济社会充分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目前我国已经处于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二者的结合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前者是从国家治理的“结构”来讲的,后者是从国家治理的“功能”来讲的,概括起来就是结构决定功能,功能体现结构,二者紧密配合、相互调试好才能让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的基本定位,充分利用现代国家建设的规律与经验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现代国家建设在思维方式、基本框架等方面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指引等。

  国家治理现代化延续现代国家建设的思维方式。以科学技术推动现代国家建设是世界各国迈向现代化的基本经验。就中国而言,科学技术对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作用早已在中国有识之士的思维观念中根深蒂固,甚至构成其对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思维方式。近代以来,在西方国家坚船利炮下,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知识分子为早日实现民族独立苦苦思索并进行了多种尝试。不论是张之洞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胡适的“全盘西化”,还是牟宗三的“综合方案”,虽观点各有不同,但都肯定了科学技术对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近代中国虽经历了屈辱和挫折,但人们对科学技术能“救国”的信念始终没有减弱,并在中国共产党这里得到了继承。新中国成立后,发展科学技术始终被认为是实现“富国强兵”的重要举措。从“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到“科教兴国”战略,到“创新型国家建设”,再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无不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技术的执着追求。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更是受到特殊“礼遇”,习近平总书记将信息化看作是中华民族千载难逢的机遇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助力,建设网络强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都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家治理现代化遵循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框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框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价值取向。这种内在的规定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核心任务就是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框架下,根据根本制度的内在逻辑、运行方式以及国家治理面临的实际要求,改革、创新和建构各类体制、机制,并将其系统化、协同化和操作化,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高效运转,将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有了明确目标,接下来的关键在于落实,这就需要从现代国家建设规律来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新中国70年建设现代国家的经验中吸取养分,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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