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李士环
□ 王 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各方施策,持续推进,形成广泛的社会价值认同。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技术技能人才逐渐成为一支社会瞩目的重要人才队伍。2022年4月,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成功举办,主题为“技能强国 创新有我”;5月,26年来首次大修的《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供了法律支持。一系列举措显示出国家对技能人才的日益重视。
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也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客观分析我国发展实际,作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减少低端供给,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中高端供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客观上需要一大批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技术人才队伍。但高素质技术工人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瓶颈,截至2015年底,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1.65亿人,仅占全体就业人员的20%,高素质技能人才总量为4501万人,仅占技能人才的27.3%,而制造业强国一般能达到40%以上,远不能满足我国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技能人才需求。
2017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近五年,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6%。
山东是制造业大省,为优化产业结构,2018年山东省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着力做优做大“十强”产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提出了较为迫切的需求。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山东出台一系列政策,在技能培训、技术成果传承推广、技能人才津贴、技工教育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聚焦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范技能人才评价、拓展技术工人发展空间、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截至2021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4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50万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技能人才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人才队伍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山东在技能人才培养上还有“可为”空间。培养技能人才、壮大产业工人队伍需要社会各方协调推进,持续发力,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各方施策,持续推进,形成广泛的社会价值认同。社会各界应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追求极致、精益求精成为各行业各岗位技能人才的人生目标。弘扬工匠精神要做好选拔工作,各地工会和企业应该广泛开展工匠评选活动,把评选和表彰工匠工作做得热烈、广泛、深入人心,在评选工匠时,适当扩大范围,扩大名额,扩大行业,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开展;同时对各级评选出的工匠进行不同程度的表彰,对行业拔尖人才给予优厚奖励,在社会层面给予广泛宣传,真正引起社会的广泛赞誉、形成正向引导。建立工匠文化示范园和工匠精神宣传园区,全面详细地展示大国工匠感人事迹,组织各行业产业工人参观学习,将企业自我宣传与行业宣传相结合,将现场宣传和教学基地宣传相结合,将职业技能教育和人文素养教育相结合,促进工匠精神深入人心。
持续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声望,畅通表达诉求的通道。适度增加劳模、技术工人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比例,畅通技术工人群体的诉求渠道,全面听取技术工人在工作、生活、职业发展、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诉求,不断优化各项政策,保障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提升技术工人的自豪感,提升技术工人的职业社会声望和社会认同,合理引导社会大众的择业观。
优化社会用工理念,倡导劳动者的职业坚守。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的培养需要劳动者“干一行、爱一行,做一行、精一行”。要引导毕业生热爱职业、热爱岗位,正确认识劳动给付和收入匹配关系,倡导对职业的坚守,倡导职工对工作的精益求精和追求极致。倡导劳动者和企业建立长期劳动关系,逐步降低短期劳动合同的比例,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工会应当肩负起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责,引导劳动者签订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提升企业的职工队伍稳定性;同时倡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师徒制”,安排技术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的“师傅”,在技术、成长、个人发展等方面作出指导,以促进技术工人的成长进步。
以《职业教育法》修订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为契机,做好相关配套政策,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畅通产业工人的培养和发展通道。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层次和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构建了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我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细则,激励企业、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等主体深入推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法制环境,保障技能人才的各项权益。应深入优化劳动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落实力度,完善劳动基准立法,扩大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畅通技术工人对工资增长和休假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全面系统的法制建设,将劳动关系的建立、日常运行和调整都纳入规范的法治轨道,逐步优化社会用工理念,倡导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作者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李士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