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2021-02-24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董筱丹

  疫情暴露出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些薄弱环节,应以此为契机,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和改善农村治理水平。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去年底以来的疫情发展形势,暴露出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些薄弱环节,也对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次提出了迫切要求。

  “三农”在中国社会中起着重要的压舱石作用。2020年年初,乡土中国在抗疫中显示了巨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当下,我国农村人口大都拥有自己的住房,农业生产仍然有一半以上是小农户自雇型,降低了对外部的依赖性和与外界的接触;而农村基层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能够坚决阻止人员进出村庄。这些“硬核”优势使中国农村能在2020年春节期间,以低成本遏制住疫情在农村地区的传播,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2020年末的局部农村疫情暴发,并非否定了上述农村的抗疫优势,而是暴露了被“硬核”防疫暂时掩盖的农村治理薄弱环节。农村可以在严格管控时构筑起牢固的“抗疫网”,但当形势缓和,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一些社会治理中的弱点则逐渐显露出来,成为率先被病毒攻克的靶点。除了医疗资源方面与城市的差距,农村疫情的引爆点则更加显露出农村治理的隐藏问题。比如婚丧活动,虽在很多地方被纳入“移风易俗”的治理范畴,但在落实时则面临着人情的阻碍,或被视为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大操大办、攀比奢靡在一些地方仍时有耳闻。在某处婚宴上引爆疫情,偶然背后隐藏着这一治理困境带来的必然。

  中央早在1999年就提出“以人为本”和“全面小康”的重大方向性指引,随后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全面减贫、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要的国家战略,到2020年底中国实现全面脱贫,实现了人类发展历史性的突破,在经济连续较高速增长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社会震荡。但农村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予以解决,社会治理就是其中一项。

  乡村治理的核心在于“人”。传统乡村社会的治理,以宗族和自然村社为基本单元,借助公田、义仓、义学,族规、乡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对村民行为进行约束,对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帮扶,维持乡村基本秩序。工业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扩张,也给乡村治理乃至整个社会的治理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乡村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扩张承担成本,在向外输送人才和劳动力的同时,留守乡村的弱势群体则需要给予更多关照。在大量向农村注入资源时,应尽可能保证这些资源的公共性和普惠性。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当前,农村基本保障和救助体系正陆续建立,农村弱势群体所需要的,除了物质资金层面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关爱、自尊、陪伴或文化等情感敏感性需求的回应和满足。应该将对这部分诉求的解决置于村社发展的长远规划中,将情感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通盘考虑,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多地比较普遍的经验是通过集中使用村内土地或宅基地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用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提供社区福利,或是定期给老人分红,或是建立妇女协会和老人协会,定期组织活动;或是村内统一建养老所,老人们既免于孤独,也能相互照应。这些做法应避免按专业领域将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事情分门别类去做,而是将这些事情当作促进村集体与村民之间互动的机会,当作改善社会治理的机遇,当作加强村庄共同体营造和村庄建设的一个个台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久久为功。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当前防控疫情的压力仍在,应以此次农村疫情防控为鉴,把它当作一个改善农村基层治理的机会,为深入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2021年一号文件精神赢得先机。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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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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