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升新时代公民法治素养

2019-06-06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作者: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米新丽

  观点提示: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诉求日益增强,但法治素养的总体状况距离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还有差距,切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其法治素养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的事业发展和生活幸福,而且关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和社会治理成效,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诉求日益增强,但法治素养的总体状况距离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还有差距。因此,切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以法治思维的培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有别于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等,法治素养是一个内涵丰富、立体多维的概念。一般而言,“法治素养是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正确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是涵盖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和法治实践能力等的综合体。其中,法治思维是核心,是公民在社会实践中整合运用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理念等提升法治素养的关键,是一种与传统的人治思维不同的现代思维。法治思维是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具有科学性、正当性、规范性和逻辑性,主要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是协调和处理现实利益冲突、解决问题的优先思维。培育法治思维旨在引导人们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以法治成效引导公民坚定法治信仰。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治信仰是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的基础上,在社会生活中对法治尊严、权威和公信力的现实体认。在新时代,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尊重和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坚决否定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如此,方能以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效增强公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尊崇、真诚认同和坚定自信,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以法治文化涵育公民法治素养。新时代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有赖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涵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方面要着眼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现实需求,加强理论研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摒弃“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阻碍现代法治建设的陈腐错误观念,积极借鉴吸收西方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探索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理论;另一方面要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此外,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还要使用新的传播手段和有效载体,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

  以法治精神引导公民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从事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根本路径。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的普及应用为广大公民参与法治监督拓展了空间和渠道,近年来“聂树斌案”“赵宇正当防卫案”等都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而司法机关对错误的司法结论予以纠正,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担当精神,坚定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是最普遍的法治实践活动,每个公民不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要敢于同破坏法治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维护法律的权威,提升守法用法的实践能力。只有当法治不仅作为一种治国理政方式、而且也是广大公民的日常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法治中国建设才能真正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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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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