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对韩国孝道的影响

2020-10-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曰美

  韩国政府也特别重视“孝道文化推广运动”。2007年7月,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孝”的法律——《孝行奖励资助法》在韩国国会高票获得通过,这是“孝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韩国的《孝行奖励资助法》是一部奖励法。该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保健福利部部长,与相关中央行政机关的首长每五年一次共同协商制定孝行奖励基本规划。”基本规划包括四个方面:

  1.对孝行教育进行鼓励。该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努力在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进行孝行教育;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努力在婴幼儿保健所、社会福利设施机构、终生教育机关、军队等地方进行孝行教育。”2.对行孝之人进行表彰和资助。该法第三章第十条、十一条规定:对那些孝行突出的子女要及时进行表彰,国家和民间团体对于孝行突出赡养老人的国民可以资助其部分赡养费用。3.向孝行突出者的父母等长辈提供居住设施。该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向与子女共同居住于一套住宅房或住宅区域内的父母等长辈提供具备与之相应的设备和功能的居住设施,以此表示奖励孝行行为。4.对民间孝道推广团体国家将提供支持和资助。该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对从事孝行奖励工作的法人、组织或个人,可以补偿其必要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而且也可以适当支援其相关的工作。”

  从《孝行奖励资助法》的这些具体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该法正文的内容全部都是如何奖励孝行的计划和措施,并且奖励措施非常具体,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与世界上其他各国在涉及赡养老人的民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尽义务、惩罚为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中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涉及到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主要采取的是“惩罚”性质的规定,基本没有奖励。也就是说,这些法律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是在强调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和晚辈对其养老之义务,并没有规定尽了义务之后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资助的措施。反之,若公民或者组织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法律就可以追究其责任,严重的还会定罪。这样就使得民众普遍缺乏积极主动的法律参与意识,就算有部分条款涉及奖励方面的内容,但也只是笼统地提一两句,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奖励措施,很难实行。很明显,中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属于消极层面上的惩罚法,韩国的《孝行奖励资助法》属于积极层面上的奖励法。《孝行奖励资助法》为了加强社会对“孝”的关注和激励子女“孝”的意识,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把每年的10月份规定为“孝之月”。在“孝之月”将由韩国政府和自治团体出资组织一系列的孝行推广宣传活动,以加强全社会对孝道文化的推崇与弘扬。

  韩国的《朝鲜日报》《京乡新闻》《东亚日报》《韩国日报》等也经常报道儒教在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等方面所起的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如《东亚日报》系列报道了:以现役军人为对象开展的与孝相关的15个问题与服役态度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显示:越是对父母极尽孝心的将兵,他们在军队服役的态度就越好,对国家也越忠诚,立的功和获的奖也越多。《韩国日报》则用大篇幅版面报道了“儒教式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与西方家长与子女间维持平等关系,并注重个性发展的家庭教育相比,时刻提醒子女对父母要恭顺的儒教式教育更有利于孩子们的健康茁壮成长。调查显示:接受儒教家庭教育的孩子几乎没有不道德行为、过度不安、抑郁自闭等症状。孩子的父亲越是具有儒教式态度,则孩子就越具有安全感。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接受西方家庭教育的孩子则多数患有精神不安症。2001年3月27日中国驻韩大使李滨在《东亚日报》发表了《令孔子也惊讶的传统儒教与尖端社会的和谐》一文,指出:韩国的儒教文化氛围比中国更浓厚,儒教传统给韩国社会带来了安定、浓浓的人情味,使得整个韩国社会如同秩序井然的大家族一样团结而有凝聚力,加快了韩国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中韩两国都是有着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国家,且儒家思想在两国有着极深的影响。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弘扬以孝道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人类和谐精神文明家园是两国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

  1.社会习俗方面。加强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倡导全民积极参与到保护、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各项活动中来。民众的积极参与是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根本保证。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韩两国民众都特别重视家庭生活,所以通过家庭生活传递的儒家思想不再是专业学术思想,而成了世俗的、普及性极高、影响性极大的文化。可以说儒家思想的百姓化、生活化才能使儒家思想更具生命力。春节、中秋节、清明节、端午节是中韩两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和中秋节是团圆祭祖的最重要节日,中韩两国都会出现千万人以上的回乡潮,子女们无论离家多远都会尽可能地赶回到父母身边,祭祖团圆,以尽孝心。否则,会被世人视为不孝。而清明节则是缅怀先祖,修缮墓地的节日。中韩两国的端午节虽然时间一致,都是农历五月初五,但却有着诸多的不同。中国端午节吃粽子、饮雄黄酒、戴香包、划龙舟、纪念屈原等习俗,在韩国的端午节习俗中已经不存在了。只有插艾蒿、以菖蒲水洗头的风俗在韩国有所延续演变,也就是说,端午节流传到韩国后,逐渐加入了韩国本土的民众信仰和农时活动,渐渐演变为韩国端午祭,其中以江陵端午祭久负盛名。江陵端午祭从“谨酿神酒”起,到送神止,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其中祭祀山神、巫俗、演戏、游艺等是其主要内容。2005年11月25日,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

  传统节日、传统民俗又与传统文化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中韩两国人民重视传统节日即是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而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也正是在这种对传统文化的尊敬与保护中,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培养起来的。中韩两国人民对国家政治的关心以及所反映出来的强烈程度也是世界上少有的,特别是知识分子阶层更是表现出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心,这都与儒家文化“胸怀天下、积极入世”精神的大力提倡和弘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学校教育方面。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以儒学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韩两国的文化根基,要想把我们的文化之本发扬光大,加强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就应该从孩子抓起,利用学校教育,结合各种宣传方式,倡导全民认识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这方面,韩国做得更好一些。

  韩国至今还保留有历代传承儒教、祭祀孔子与儒学圣贤的地方:234所乡校和186所书院。他们在这里专门设有“忠孝教育馆”,开展有关儒学的各项学术和民俗活动,对学生进行经书教育和孝行宣传活动。乡校还承担着地区传统生活文化中心的功能,定期举办各种规模的传统婚礼、成年礼等仪式,每年都邀请老人举办耄耋宴,并表扬孝行者和善行者,目的是让青少年亲身体验孝道家族精神和忠诚爱国主义,为地方居民提供实践传统儒教礼节的标准,使一般韩国人能够体会到儒教生活方式与儒教的价值理念。在韩国,每到中小学生的寒暑假,各地学校还会举办忠孝教育讲座,向中小学生宣传忠孝礼义等传统伦理道德。1906年普成中学《伦理学教科书》中明确写道:

  事父母之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孝。孝之义,大概有承顺、亲爱、尊敬和报恩四条。所谓承顺,就是以恭谨之心遵从父母的教训和命令,它是孝的重要内容。亲爱与尊敬是孝道的经纬。只有爱没有敬无异于禽兽。报答父母,须尽二道,其一为养体,其二为养志。养志为本,养体为末。

  很明显,韩国普成中学《伦理学教科书》中对“孝”的论述都来自儒家思想。《论语·为政》载: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礼记·祭义》载: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1923-1924年间韩国《高等普通学校修身书》中对“孝”如此阐释:“所谓孝道,就是服从父母的教训,奉守父母的命令,爱护自己的身体,端正自己的品行,力求学业的进步,立身行道。”此外,还要“祭祀先祖”,“繁荣家门家业”等。1960年以来,韩国为传承儒教,正式把儒教的道德伦理列入大、中、小学的教育科目。中学道德伦理教育科目中,分初中“道德”科目和高中“国民伦理”科目。初中道德科目主要是关于“人际关系与各种礼节”的内容,它以家庭内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悌为根本,提倡学生之间相敬互爱、团结协作的精神,同时培养学生敬老孝亲的思想。每到中小学生的寒暑假,韩国各地学校都会举办各种“忠孝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忠、孝、礼”等传统伦理道德。很多韩国小孩子胸前都挂着一块牌子,牌子的正面是父母像,背面是孝敬父母的名言警句和种种规定,叫做“孝行牌”。韩国妈妈每天晚上在孩子睡觉前都会要求孩子看看“孝行牌”,再想想自己一天来做得怎么样。所以,韩国人从小就认为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一种神圣的义务。一旦哪个不尽孝者被曝光,他(她)将被世人唾弃与排斥,再也无法立足于社会了。即使在步入比较发达的工业化阶段的今天,“孝道”伦理在韩国社会仍然焕发着勃勃生机与活力,渗透践行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韩国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发挥着强大的文化张力,从而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

  3.法律制度方面。政府的有效管理,是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保护与传承的制度保障。为了弘扬传统孝道,形成尊老养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中韩两国努力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障“孝”道伦理的传播和践行。正如前面提到的:韩国政府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孝子、孝妇”很多物质奖励和优惠,制定实施了《孝行奖励资助法》,设立“孝子企业奖”等等。

  中国政府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法律条文。全国各地开展的“十佳孝贤”、“十大杰出孝子”、“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等的评选,都对大力宣扬孝道文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践证明,儒家的“孝智慧”直到今天对于中韩两国乃至全世界仍然具有历久弥新的时代意义和借鉴价值。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历史上以孝治国的思想和方略,从中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本着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原则,并结合当今国际国内实践进行创造性地转化,创新性地发展,不断发掘和利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为更好地造福于中韩两国人民提供一份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担当。

  作者:曲阜师范大学 王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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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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