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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

2017-07-25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

  访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教授

  记者肖昊宸

  以财政资金为基本研究对象的财政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学科。财政学理论科学与否,对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构建根植于中国财政实践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构建中国财政理论有实践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什么要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

  李俊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从而把财政以及财政学科提升到了关系国家治理能力与水平的综合性与战略性高度。而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只是将财政活动视为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将财政学科视为经济学领域的一个“二级”学科,将财政学视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与此同时,财政职能通常也被简单地理解为是基于纠正市场失灵的需要,被概括为“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稳定”三项职能。财政学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如此概括,显然失之狭隘。我国财政改革的实践表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非简单的、一般意义的经济范畴。在此背景下,如果依然用西方财政学有关政府财政“三个职能”的理论,则无法解释我国政府财政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的职能作用。这些职能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经济领域。从国家治理角度看,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财政活动必然跨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因此,财政学应当是集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方法和范式于一体的科学体系。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就是要构建具有解释力和预测力的财政科学。这意味着财政学首先必须是普适性的科学,必须对财政一般现象(相对于个别现象)具有解释能力,对财政一般规律具有描述能力和探索能力,进而对财政一般现象的发展趋势具有预测力。而这样的财政科学必须根植于具体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财政实践,必须通过对这些财政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梳理,方能获得认识财政活动一般规律的方法。

  我国目前流行的财政学理论,实际上是根植于二战后期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财政实践的一种理论。它是严重落后于时代的“盎格鲁-撒克逊”特色的财政理论,并且是被严重“经济学化”的财政理论。这种财政理论显然无法解释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的财政现象,也不可能科学客观地揭示财政实现“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历史使命的规律,更不能对其发展趋势给出准确、恰当的预测。

  当今我国不仅亟须构建具有足够解释力和预测力的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而且也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财政实践,为我国财政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丰富的土壤。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首先探索改革“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与制度,继而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差别的“财政包干体制”。今天我国正在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与制度,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当代财政改革实验场”。这些中国实践为构建具有科学解释力、立足中国服务世界的中国气派财政科学理论准备了可能性条件,使得我国学术界有能力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推动理论和学科体系创新,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的财政科学理论。

  西方主流理论基石存在矛盾

  《中国社会科学报》: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需要反思盛行于世的西方财政学理论。您认为西方财政学理论的主要缺陷何在?

  李俊生:当前西方主流财政学理论是以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教授等为代表人物的财政理论。该理论的基础是建立在市场失灵理论之上的。它认为市场上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是二元对立关系,政府需要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内发挥“干预者”与“纠错者”的作用。

  但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发现,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的主流财政学理论基石本身就存在着逻辑矛盾。首先,当代主流财政学从市场失灵理论出发,从逻辑上论述政府与财政的存在必要性,进而推导出解释财政现象的方法和分析范式。然而从逻辑上看,这种推理是不科学的,因为从市场失灵并不能推导出财政现象产生的必然性。从财政史上看,财政现象的出现实际上早于现代意义市场的出现。从理论依据上看,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还是卢梭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契约论”,都没有得出因出现“市场失灵”问题,才需要国家、财政和政府的结论。

  其次,政府的财政行为目标与市场上的私人部门的行为目标有本质不同。前者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这种目标具有鲜明的政治特征和社会特征。而后者是为了满足企业或者私人的个别需要,这种目标具有鲜明的市场经济特征。以市场失灵理论为基石的当代主流财政学理论,把政府的财政行为定义为“纠正市场失灵”经济范畴的做法,显然混淆了政府与私人部门的行为目标。因此,其科学性就令人质疑。而过于“经济学化”的财政学理论,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政府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严重误导。20世纪30年代,带有凯恩斯主义浓厚色彩的财政政策在西方国家大行其道,对美国等国家的经济走出泥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实施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的国家均出现了以“停滞与膨胀”并存为特征的经济衰退。这表明,主流财政理论作为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由于缺乏基本的预测力,误导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政府。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西方国家财政理论范式依然如故,发端于美国的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与此密切相关。当代西方主流财政理论不仅对现代史上若干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负有理论误导的责任,而且也无力解释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流行于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超越西方局限探索中国理论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财政学界是如何超越西方财政学理论局限的?

  李俊生:中国财政学界一个特别值得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立足国情,兼收并蓄,探索中国特色的财政科学理论。以当代中国的财政学理论发展历史为例,1949年以来,中国老一代的财政学者借鉴苏联的财政理论,构建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分配论”财政理论。改革开放初期,在以“国家分配论”作为主流财政理论的同时,基于进一步提升与完善中国特色财政理论的目的,还形成了“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剩余产品论”等财政理论和财政学派。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我国开始进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这个现实,我国开始引入现在被称为“公共财政学”的西方财政理论,开启了以市场经济为时代背景的“市场财政学”的理论发展时期。其间,我国财政学者并没有停止对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的探索。例如,关于财政职能转换以及财政职能在中国的存在形式的讨论、关于“双元财政”等财政模式的讨论等,无不凝结着我国财政学者力图基于中国实践、探索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的心血与汗水。

  多年来,相关研究团队一直秉承我国财政学界的优良传统,在注重研究中国财政实践和中国本土财政理论的同时,批判性地研究西方财政学理论,在重新审视各国财政理论的同时,还特别研究了构成西方财政理论源泉的两个重要流派,即盎格鲁-撒克逊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盎格鲁-撒克逊学派既是目前西方主流财政学理论的主要源泉,也是我们批判反思的主要对象。在对国内本土财政理论的研究与梳理方面,除了研究与借鉴包括“国家分配论”和其他财政理论观点与学派以外,还特别研究了“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我们认为,“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的时代特征最为鲜明,因为这个理论不仅从财政本质出发对财政一般现象进行了很好的诠释,而且对当代西方财政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构建中国特色财政理论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财政学界是否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

  李俊生:通过反思西方财政理论,并系统总结、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重大财政改革实践,同时借鉴诸如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我们最终摒弃了西方基于市场失灵理论所构建的财政学分析范式,初步建立起以“社会共同需要”为理论源泉、以“公共选择”为方法论基础、以公共价值为政府财政活动诉求,这一市场表现形式的理论分析与研究范式的新市场财政学。

  相较于西方主流财政学,我们试图重新定位市场、政府、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市场“平台观”和参与型“政府观”,认为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和以私人为代表的私人部门,都是在市场这个大平台上各自追求自身组织目标,并从中归纳出广义市场交易环境下的多种不同交互关系,进而建立了基于市场环境的新的财政学核心概念体系,由此形成了新市场财政学强有力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坚持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以新市场财政学为代表的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如何处理其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李俊生:如何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直是考验中国财政理论发展的前提性问题。我认为,以“社会共同需要”作为财政学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实质是搭建了一座连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现代财政理论的桥梁。

  以“社会共同需要”作为中国特色财政理论的核心概念,一方面,解决了对财政本源的解释力问题。另一方面,也正是对社会共同需要的满足,才构成了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进而解决了财政活动的归宿问题——财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因此,社会共同需要作为财政学的核心概念,贯穿了整个财政理论体系的中枢环节。

  马克思认为,社会共同需要可以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作为共同生产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主要由公共工程满足,涉及铁路、建筑物等基础设施的供给。第二类是作为共同消费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这类需要与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密切相关,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多个层面。第三类是作为服务于共同生产条件、共同消费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主要涉及国家承担的社会共同事务,集中体现在政府执行的社会公共职能中,主要包括“劳动管理、国家事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

  此外,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了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其中暗含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体系中,必须有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社会里,社会总产品在进入个人消费之前要进行如下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以上三项扣除“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资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计算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无法计算的”。社会总产品中的其他部分在进入个人消费之前,还得进行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马克思指出,“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会极为显著地缩减,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第二,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按照现代财政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学校、保健设施”以及“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实际上都是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总产品。这些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扣除,在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同时,不仅保障了社会生产中再生产的正常运行,还维系了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社会共同需要”的论断,在财政理论框架建设及其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理论时,要坚持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概念,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继承与发展。

  新市场财政学的两个基础性概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财政学理论的基本问题。新市场财政学如何处理这一重大关系?

  李俊生:首先,新市场财政学认为,市场是一个平台,公私部门皆在其中活动,创造价值。这样的市场“平台观”符合我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公共部门在市场平台上与企业、自然人等行为主体,都遵循相同市场规则,按照市场通行方式实现各自目标。我国目前正在兴起以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为特征的PPP模式,实际上也是一种政府与私人部门在市场这个平台上,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进行合作,以期实现共赢的模式。

  其次,我们还提出了与市场“平台观”相对应的、具有逻辑上承上启下功能的另一个基础性核心概念——参与型“政府观”。这一概念将政府视为市场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就可以很好地解释当前国家推行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财政实践活动。在处理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问题上,新市场财政学的参与型“政府观”与市场“平台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新市场财政学体系中的两个基础性概念。

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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