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3-02-21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

  作者:王猛(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工程,是党中央基于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作出的全局谋划,是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是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其主要特征体现为政治性和人民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制度性和创新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工程,是党中央基于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作出的全局谋划,是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是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其主要特征体现为政治性和人民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制度性和创新性。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党建引领、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探索共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明晰科学内涵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在新时代对农业农村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更是未来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发展的行动纲领。首先,伴随脱贫攻坚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乡村振兴正式踏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意味着从一项区域性、短期性扶贫任务,变成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乡村发展系统工程。需严格接续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其次,中国式现代化是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立足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差距、居民收入差异已逐渐成为制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难题。而乡村振兴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战略选择,顺应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仅承载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缩小城乡差距的使命担当,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与必经阶段。最后,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振兴是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从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辩证关系来看,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现代化进程的历史经验表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乡村既是国家与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场域依托,蕴含物质、文化、精神等多重属性。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现代化的农业农村,也包括人的现代化——现代化的农民。

  厘清主要特征

  政治性和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振兴的本质特征。一方面,党的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根本政治保障。值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之期、世界百年未有大变局之际,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才能保障乡村振兴凝心聚力、共克艰险,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新时代,乡村振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区域性、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教育环境、就业环境、医疗环境。

  全局性和系统性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法特征。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来看,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高度复杂且深度交织的过程。乡村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单元,而是被视为包含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生态环境、乡村文化、制度保障等多个子系统的地域综合体,需要通过不同手段来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全面振兴。此外,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也必将呈现多元化的特征,需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和乡村社会的协同共治。

  制度性和创新性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振兴的动力特征。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底层架构”,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使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具有多重内在优势,为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破解乡村振兴中的困难障碍,需要树立新思维、挖掘新亮点,不断以政策创新加强有效制度供给,以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业态创新满足多元消费需求,以组织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构建发展路径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根基。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工作的领导。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党领导乡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实绩考核制度,强化乡村振兴激励约束,定时开展情况督查与监测评估,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引导农民参与,激活内生动力。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振兴逐渐从外源干预性模式过渡为内源建设性模式,注重培育农民的能动性和主体价值性,激活乡村的内生动力。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振兴,首先要摆脱在长期“强管理—弱互动”关系结构中农民参与意识弱化的局面,做到倾听农民的声音、尊重农民的意愿,使村民真正意识到作为行动者主体参与到乡村振兴的整个过程所带来的共同利益。其次要创新农民参与模式,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为纽带,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完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利益联结机制。

  夯实产业基础,探索共富机制。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进乡村振兴,重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而这一重点的核心就是产业兴旺。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首,是做大做好共同富裕“蛋糕”的坚实保障。要以农业为根本依托,构建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积极探索与乡村人文资源的有机融合,挖掘传统农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推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繁荣。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制约城乡要素市场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速推动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要把县域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切入点,实现县域战略规划与乡村详细性规划的有效衔接,逐步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普惠共享。

返回首页>>

责任编辑:李士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