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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波:“新常态”下的经济升级版:外部性的视角

2016-04-12来源:山东省社会科学院作者:

一、引言

  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已进入提质增效的“第二季”1),驱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需要契合自身要素条件的变动得到调整,这是经济发展的阶段规律与化解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必经阶段。 “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2),发展进入 “新常态 ”。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区间,既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但更多是与自身发展条件和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经济体自身的要素条件和资源禀赋等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带来的结构效应所致3)。 要素特征和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资本不再短缺,劳动力红利消失,土地红利下降,各种结构性矛盾凸显出来。 对外部性的忽视,尤其长期对负外部性的认识不足,造成经济结构的扭曲,并使得不合理的结构具有恶化与锁定效应。 处理好各种外部性引致的发展问题,是经济能否顺利进入“新常态”的关键,所以,从外部性的角度理解与应对结构调整,促使经济升级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常态”下基于外部性视角的经济发展

  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界影响等,是一个或一些人的自发行为使第三者受益或受损的情况,“因外部性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因交易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平等自愿的契约关系”,马歇尔在他《经济学原理》中首次提出了外部性理论。根据外部性表现形式与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进行多种分类。 一般可以将其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无偿为他人或社会带来收益,负外部性则相反使他人或社会受损,施加了额外成本。

  1.正外部性与“新常态“下的经济升级

  互联网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它削弱了地理位置的作用,加剧了去中心化,将对原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挑战。 彰显的连接性与开方性改变了创新方式,促进了知识的传递与扩散,使得较小的组织也可以面对更为广阔的市场有所作为。 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新的不均衡,将对旧的集群经济发展带来挑战与机遇。

  (1)促进经济发展的机理

  马歇尔外部性与集聚。 Marshall(1920)发现了基于外部性的产业集中现象,指出产生这一现象三个主要原因,即劳动力市场共享、投入产出关联和知识外溢,后来被称为“马歇尔外部性”,认为知识外溢是同一产业信息交换的结果,通过生产信息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间的流动能够形成同一区位上的产业集聚4)。 产业集聚对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加快创新、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形成一个经济区域内某些行业中的同类企业及配套企业高密度集聚在一起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一些 学 者 认 为 马 歇 尔 外 部 性 能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 如Henderson (1995,2003)5),Dekle(2002)等6)。 基于他们的研究,通过学习、交流和模仿能够较好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其发展,另外对一些高端服务业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进而优化产业结构。

  雅各布斯外部性与产业融合发展。 相较于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对产业之间的外部性作用总结的更为全面。生产的规模经济又分为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前者是指厂商内部或厂商之间单一产业集中带来的成本节约, 后者是指产业之间多样化导致的规模经济。Jacobs(1969)认为,最能促进经济展的外部效应来自于不同产业之间,行业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加快了新技术、新思想在企业间的传递,导致了临近产业产品的多样化,最终促进创新与增长7)。 雅各布斯外部性促进了产业融合发展,发生在产业边界处的知识外溢与融合,使得原有产品的特征以及市场需求得以改变,这些产业中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也逐渐改变8)。 产业融合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能够催生一些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人力资本发展,一些新的技术革命的萌芽就蕴含其中。 周振华(2003)认为产业的形成,最早表现在产业关联、产业结构、区域布局以及基础的演变,往往是伴随产业融合在经济系统中越来越普遍,最终导致经济发展的业态和社会面貌得以改变9)。

  波特外部性与营商环境的创建。Porter(1990),象马歇尔外部性一样,讨论了专业化知识外溢、工业地域上的集中如何促进经济增长,然而他坚持区域竞争而不是垄断能够较快地培育或采用新技术。 竞争能增加企业的创新,带来更高的利润。 基于区域的角度提出了提升国家或地区竞争优势的“钻石模型”, 能否有效地形成竞争性环境和创新是一个地域产业竞争力高低的关键10)。 减少进入壁垒 、合理放松管制与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能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对现阶段中国来说,降低国有垄断企业的“挤出效应”,使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是改善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有效途径。

  (2)“新常态”下的转变

  集群的衰落与升级。 在具有特定经济与社会条件的地区,有创新精神的创业者利用社会网络与私人关系创设企业,由于正外部性的传播,形成向心力,引致企业的成长与集聚,成为产业集群。 如果随着集群的发展与生长,集群产品只是企业之间简单的重复,简单的成本竞争,仅仅偏重模仿,形成知识创新的模糊地带,致使对创新的激励不足。造成集群内企业产品同质,集群的离心力就会加大,集群会最终走向衰落。 中国许多地区的产业集群由于偏重劳动力成本与资源要素的比较优势,忽视对创新保护的制度构建,缺乏集群升级的动力,被锁定在世界产业价值链的低端,有的甚至走向了消亡。由于存在正外部性,创新的企业就更为保守,容易导致创新不足,需要加强对创新的呵护和专有知识的保护,尤其是对具有上下游产业拉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品牌等专有知识的保护,形成一个创新的氛围。 “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将更加偏重创新的驱动,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块状的区域集群,将向以专有知识为特征的更大区域内网络与价值链体系转变。

  规模不经济与政府角色的定位。 在旧的高速发展模式下,注重生产要素的投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张,许多产品同质性强,契合“模仿型排浪式消费”特征。 追求规模的政府,通过不适当的补贴行为,干预市场,牺牲了市场的公平性原则,使企业偏离良性发展轨道,造成规模不经济,甚至造成集群的衰落。 “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逻辑逐渐变化,已经不是简单的线性增长,而是呈现出非线性特征,从无到有,甚至爆炸式增长,所需时间更短。 企业区域定位需要更宽广,更多考虑区域产业协同。 “新常态”下政策制定者更不容易做到恰当的市场干预,需要调整政府角色定位,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经济规模和增长速度有一个正确的的态度,片面对规模的追逐,是简单的复制,已无法满足民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需求。

  2.负外部性与规制

  负外部性是一种成本外溢现象,制造者在享受收益的同时,却未因对他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相应的补偿,无形中降低了制造者的生产成本,增加了供给,这就远离了社会所要求的效率目标。 庇古税、科斯定理等被认为解决负外部性的有效手段。

  经济高速发展与负外部性。 在为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展开的竞争过程中,政府往往会忽视本应肩负的维持公平、环境保护等职责,产生较多的负外部性。 地方政府为实现本地经济增长并维护和扩大其财政收入,倾向于对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实施保护行为,地方保护主义和分割市场就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11)。 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增长上不遗余力,在公共物品供给上却难尽如人意12),往往更加偏重基础设施建设,忽视人力资本投资和公共服务,且这一现象不会随着经济增长而自我纠正13)。 为谋求增长而采取的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也导致了转型期城乡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14)。 不仅如此,地方政府总是有利用违规优惠政策进行引资的强烈动机,从而引发企业投资冲动,导致投资过热,进而对宏观经济稳定产生巨大冲击15)。 随着大量负外部性的累积 ,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势必导致社会问题多发,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经济发展不可持续。 容易出现一些经济体通过转嫁负外部性所造成的成本从中获益,形成一定的利益链和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好处,对今后改革充满抵制,阻碍社会公平及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新常态” 下政府在规制负外部性中的作用。 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竞争的结果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需要针对性地纠正负外部性,实行庇古税、明晰产权等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有效的手段。 但是任何市场型的规制工具要发挥效用,都需要完善的市场环境,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环境仍需大力培育。 所以,在现阶段,经济发展中产生的负外部性引致的资源错配与社会成本扭曲,单靠市场型规制工具是无法纠正的, 需要政府承担起监管与规制职责。通过各种可行的方法使产生负外部效应的经济主体足额付费,以使广大民众不受损失。 针对负外部性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是通过“区域限批”、“行业限批”以及约谈等手段限制审批项目,实行强制性行政处理制度,通过限期治理,采取关、停、迁等措施进行处理。 这种规制见效快,立竿见影,具有示范意义,但缺乏效率,不利于技术创新,且往往是地方政府、企业、中央政府等博弈的结果,不具有连贯性。

三、“新常态”下负外部性成本分担失衡困局破解

  无论正负外部性的存在都容易导致资源错配,但是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当中,负外部性所引起的问题尤为严重,诸如环境污染等对社会施加了伤害却不用承担成本的现象需要得到遏制。

  1.负外部性对经济升级影响

  使资源型比较优势强化。 尽管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但是许多案例与经济理论表明一国的产业竞争力并不一定和该国的资源禀赋有必然的联系, 当科学技术通过劳动力及资本对资源的替代性逐渐增强时,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会降低。 资源丰裕与贫乏都会对经济增长造成约束,前者被称为“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后者被称为“资源约束”(resource constraints)。一国尽管有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 但若忽略大量负外部性的存在,就会阻碍其他生产要素对它的替代性,最终丧失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中国的经济增长愈来愈依赖要素投入16)(见表1),反映技术进步与结构优化的TFP对经济的增长贡献被弱化,投资效率下降,产生环境的外部性、经济外部性及社会的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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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竞次效应”。 “竞次效应”17)(race to the bottom)往往是指以放任生态环境的损害,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待遇,人为压低他们的工资为代价, 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 地方政府以“竞次”方式通过降低对环境保护,优惠的税收政策,来吸引投资者,造成偏离市场的资源错配。 甚至出现零地价、送厂房、政府部门为企业跑银行配套贷款等行为。 仅关注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不顾由此所引起的各种负外部性成本,容易导致竞次行为的发生,导致环境的恶化。 2013年监测的71条入海河流中有50条河流监控断面水质劣于V 类,地下水水质较差和极差的两项占比达到59.6%,且呈上升趋势,多地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多个城市PM2.5颗粒物浓度数据都完全处于“严重污染”或“危险”水平,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环境承载力逼近上限。

表2.png

  群体性事件是居民针对环境负外部性的一种应对方式,见(表2)。 2005-2012年,环保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共927起,其中重特大事件72起,主要是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18)。 政府应在事前与事后充分考虑市场交易的主体对其他市场主体造成利益损害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弱化“内生性”升级动力。 “新常态”下经济升级的内生动力主要是供给端要素供给质量提高及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而“旧常态”忽略驱动经济发展动力失衡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容易造成发展方式锁定效应。 装备了高排放的技术设备、严重依赖偏污染的生产技术,产生较大的沉淀成本,粗放的发展特性被长时间锁定,弱化了内生性的升级动力与调整。 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引致经济结构矛盾突出,这也由中国特有地方政府治理模式所决定的,在经济增长方面,中国的官僚体制进行的是一种“锦标赛模型” (tournament model),地方政府官员由于受晋升的激励,参加“GDP锦标赛”,与当地大企业形成“政治经济共同体”。 但是在进行环境治理方面则是一种“达标模型” (muddle through)19),后者就是要地方政府在处理负外部性所导致的环境与社会问题时,完成上级政府分配的任务,达到“不出事”底线。 为了达标,纵向的各级地方政府形成一种默契,甚至接受下级政府提供一些不真实的减排及环境保护数据,也就助涨了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高额税收的重污染产业的发展, 弱化了对污染企业发展的约束。 高投资率引致的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等绝大多数行业陷入产能严重过剩带来较大负外部性,导致低效率,使经济运行成本加大,企业效益下滑,且容易引起周期性波动,对抗国际经济危机的能力减弱。 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出口总量即使占经济总量比重不增加,出口总量也在大幅增加,中国和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经济摩擦不断,这种发展方式终将难以为继。 一旦以美国为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与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等自由贸易区形成,导致中国对亚太主要经济体和欧盟的出口竞争力降低。

  2.“新常态”下基于负外部性的经济升级

  梯级推进到优惠政策普适。 对一个产业或地区实行优惠特殊的政策,往往是对其他产业与地区,尤其是对替代性产业与临近地区产生较强的负外部性,导致机会的剥夺。 一些政策的试点行为,一方面可以为今后推广积累经验,最终有利于所有地区和企业,但更重要的是在试点和非试点地区间形成“政策断崖”,造成政策的虹吸现象,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一个新诱因。 如果一些新的改革政策推行是在一些发达地区试点,那么对相对落后的地区就更易造成不公。 基于发展历程,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地区发展战略,这些承载了国家战略发展的地区,受到更多的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的支持,甚至包括默认一些地方政府推行不一样的环保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常态”下需要综合考虑梯级推进战略的外部性与弱点,除了为兼顾公平对一些特别欠发达地区一定的扶持外,应该推行普适的发展政策,实行区域开放的发展战略,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促进区域板块内融合,再造经济地理,实现由单独发展向区域融合创新发展转变。

  命令控制到经济激励。 一方面政府的命令控制型工具会产生很高的执法成本,这类政策如果得到贯彻需要庞大的执法队伍,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另一方面容易使负外部性产生一方,预期不稳定。 对于产生环境外部性的企业来说,不能系统考虑其排污净化设备的投资,一旦政府的环境政策变化,环境标准提高,企业无法及时调整,不得不耗费巨资重新进行建设或改良,使企业付出较高成本。 “新常态”下需要更多发挥基于市场激励政策工具,比如征税、排污费、可交易排污许可证、生态补偿和政府补贴等,充分发挥执法成本低、灵活性高及对技术进步的激励高等特点。 对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或个人运用经济激励型工具以降低产品的供给, 减少资源错配,从而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并且能够促进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从而形成 “绿色红利”(green dividend)。 如果这些措施能够促进税收体系结构性调整,甚至在政府支出方面也作出相应调整,或者达到调整结构、优化分配、提高效率的作用,就能获得即所谓的“蓝色红利”(blue dividend)。 在可能范围内加大资源环境税费改革,积极探索经济激励型手段提高负外部性成本,引致连锁变动,获取更多“蓝色红利”。

  民众简单参与到公益诉讼。 通过司法解决外部性,尤其是环境外部性难题,离不开民众的参与,民众的参与是制度变迁不再往复形成“棘轮效应”的必备条件,应充分调动与保护公众参与的热情。 面对环境恶化,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是最有力的法律回应,法律法规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关键是需要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 截至2014年末,同时符合《环保法》及《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个标准要求的,根据民政部去年的调查推算,大体上有700多个。 且大部分具有官方背景,由政府官员退休后出任组织领导情况较为普遍。 “新常态”下生态可持续发展形成的过程,就是社会组织方式重新塑造的过程。 作为公益的原告主体的社会组织太少,这就要求政府增加制度供给,放宽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要求,使更多支持环保事业的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草根NGO,能够积极投身到解决负外部性与保护环境的事业中来。

四、小结

  外部性问题的存在,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但是中国经济向“新常态”的转变,为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角度,并对一些遗留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机遇。 中国的发展已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越来越看重对于公平目标的追求, 而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偏离与扭曲导致的外部性,是阻碍这一目标实现的主要问题。 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尽管中国已经形成非常成熟的市场,甚至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认可,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的行为在诸多领域仍然十分严重,产生较多的外部性,造成了资源的错配。 应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政府仅在加强市场活动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致力于市场环境的完善上有作为。另一方面需要尊重中国发展现状,产权不够明晰,许多市场化解决外部性的条件不具备,仍需要增加制度供给,尤其在宏观领域与负外部性严重的领域,增强政府的干预,发挥杠杆作用,以集聚公众对治理负外部性的信心。

  参考文献:

  1)李克强:《以改革创新驱动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日报》,2013年09月12日。

  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2日。

  3)景平:《着力摆脱高增长依赖症》,《求是》,2013年第17期。

  4)Marshall A.(1920),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8th ED , London:Macmillan&Co,1920,P.241-266.

  5)Henderson V., Kuncoro. A. and Turner M,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cities , i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 Vol.103(1995) ,p. 1067-1090. Henderson. J.V,: Marshall's scale economies, 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 Vol.53 (January 2003) , p.1-28.

  6)Dekle, R, Industrial concentration and regional growth: evidence from the prefectures,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84(2002), p.310-315.

  7)Jacobs. J. , The Economy of Cities, New York: Random House,1969.

  8)王耀中, 陈洁:《动态外部性与产业结构优化关系研究新进展》,《财经理论与实践》,2012年第5期。

  9)周振华:《产业融合:产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4期。

  10)Porter. M. ,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New York: Free Press,1990.

  11)冯兴元:《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范式分析框架与实证研究》,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12)傅勇:《中国的分权为何不同:一个考虑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的分析框架》,《 世界经济》,2008年第1期。

  13)傅勇,张晏:《中国式分权与财政支出结构偏向:为增长而竞争的代价》,《管理世界》,2007年第3期。

  14)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

  15)郭庆旺,贾俊雪:《地方政府行为、投资冲动与宏观经济稳定》,《管理世界》,2006年第5期。

  16)根据郑京海和胡鞍钢(2005)、刘瑞祥和安同良(2012)等诸多学者不同方法的测量,近5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贡献率均在70%左右。

  17)1933年,一名叫路易斯·布兰迪斯(Louis Brandeis)的美国法官在审理案件中首次使用了“竞次” (race to the bottom)一词,用来比喻毫无底线的竞争。

  18)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专题讲座,http://money.163.com/12/1027/02/8EPP4IHP00253B0H.html?from=money.

  19)Xueguang Zhou, Hong Lian, Leonard Ortolano and Yinyu Ye, A Behavioral Model of “Muddling Through” in the Chinese Bureaucracy: The Cas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China Journal 70,(2013):1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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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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